当前位置:首页 > 商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7浏览:126次信息来源:本站
各会员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预防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各会员企业,望各位会员认真学习、研究讨论!
特此通知!
二O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上一篇:关于终止27家企业会员资格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印发《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