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官网

商会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会公告

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2-07-25浏览:273次信息来源:本站

各会员企业:

近日,我商会在市场自律监督中发现,个别会员企业及其产品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禹州某企业因虚假宣传已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教训深刻。特此向全体会员企业发出警示,望对照自省!

1、是否存在夸大产品效果的情况;

2、是否存在违法诊疗行为;

3、是否存在保健用品宣传治疗功能的情况;

4、是否存在使用医学专业术语、保证性语言、误导性语言推销保健用品的情况。

请有以上违规情况的企业及时整改,莫要等到被举报、诉讼、处罚后再追悔莫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57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精神,我商会依法为会员企业提供生产条件评估和保健用品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并出具证书,就是为了帮助企业规范产品说明,指导广告宣传,确保保健用品合法合规。但是评估备案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违法违规宣传销售活动!保健用品并不是法外生存,反而因不需要行政审批,企业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杜绝夸大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希望全体会员企业共同努力,做好企业自律,守好市场秩序,共同维护好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的市场环境!

2022年725

豫公网安备41019702003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