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商会发现市场上存在部分企业违反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违规情况通报
1.误导性宣传:个别企业错误地将行业自律风险评估(咨询)意见宣传为“批文”,严重误导了市场对保健用品的认知。事实上,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保健用品无需行政审批即可上市流通。
2.使用作废编号:个别企业在产品包装上继续使用已经作废的生产认可证号和评审文号,造成了市场混乱。
3.违规标注生产条件评估号:个别企业在未经评估备案的产品包装上单独标注生产条件评估号,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产品已通过备案,扰乱了市场秩序。
4.违规使用商会信息:已退会企业仍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我商会证书编号、商会标志、网址和电话,严重侵犯了我商会的合法权益。
5.伪造评估证书:非会员企业伪造我商会出具的评估证书,冒充会员企业及备案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严重损害了我商会的声誉及行业秩序。
6.假冒保健用品:个别产品属于假冒保健用品,冒充我商会会员企业的名称、地址、评估编号,严重侵犯了被冒充企业的声誉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行业自律正确编号及查询方式
为便于消费者和监管部门识别合规产品,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自律正确编号格式如下:
【生产条件评估】豫健团标证字【年份】第XXX号
【评估编号】豫健团标用字【年份】第XXXX号
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可通过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产品备案信息查询中心(http://www.bjyp.org.cn)验证产品备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法律追责声明
我商会现严正要求涉及上述违规行为的企业立即停止一切违规行为,召回所有违规产品。一旦发现假冒产品,企业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并上报给市场监管部门。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或损害商会声誉的企业,我商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商会呼吁全体会员企业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做好企业自律,保障消费者权益,共同促进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特此声明!
中共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委员会
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