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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22浏览:125次信息来源:本站

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以下简称“本商会”)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依法成立的省级行业组织,始终致力于推动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本商会制定了多项团体标准,设计了评估证书、商标,建立了官方网站,并发布了众多行业相关文章,这些成果凝聚了本商会、会员企业及众多专家、工作人员的智慧与心血。为保护这些知识产权,特发布本声明。

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1.团体标准:本商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T/HBJY 001《贴敷类保健用品技术规范》、T/HBJY 002《涂抹类保健用品技术规范》、T/HBJY 003《粉状类保健用品技术规范》、T/HBJY 004《中医药非遗外用衍生品通用技术规范》、T/HBJY 005《保健用品通用技术规范》、T/HBJY 006《保健用品电商销售服务规范》、T/HBJY 007《保健用品包装标签通用要求》等)均已获得国家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著作权归本商会所有,依法受法律保护。未经本商会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抄袭、改编、发行、汇编或用于商业行为。

2.评估证书:本商会为会员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所出具的《保健用品生产条件评估论证备案证》、《团体标准·保健用品风险评估(咨询)意见》和《团体标准授权使用备案凭证》等相关评估证书及证书编号均为本商会专有设计,受法律保护。未经本商会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模仿、仿制和修改。

3.商标:本商会的标志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模仿或使用相像的标识。

4.网站:本商会官方网站(www.hnsbjyp.org.cn)和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产品备案信息查询中心网站(www.bjyp.org.cn)所使用的注册域名、商标标识及专有名称均受法律保护。未经本商会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容易引起混淆或歧义的使用、模仿、仿制和修改。

5.所有文字作品:本商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案、网页、视像及声音内容、数据库、程序、LOGO标识、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等)及本商会因引领行业自律工作需要编制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协议、告知书、委托书、说明、声明、通知、公告等)的所有权归本商会及相关权利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抄袭、改编或用于商业、盈利性活动。

二、合法使用与授权

1.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使用本商会的知识产权,必须事先获得本商会的书面授权,并明确使用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本商会知识产权时,应注明来源,保证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歪曲或篡改。否则,本商会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未经本商会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汇编、修改、模仿、抄袭、伪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本商会的知识产权。

三、侵权追责

对于任何侵犯本商会知识产权的行为,本商会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侵权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公开道歉等。

四、免责声明

1.本声明旨在明确版权归属及使用授权,不构成对作品质量的保证或承诺。

2.本商会对因作品使用不当或侵权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声明的解释权归本商会所有,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商会有权随时对本声明进行修改或补充。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关于版权的问题或需要获得使用授权,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商会: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1-55902476、55902492

电子邮箱:hnsbjyp@qq.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89号升龙又一城B座21层602室

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保健用品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并坚决维护自身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请各界人士共同尊重和保护本商会的知识产权,共同推动保健用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特此声明。


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