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企业:
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方面。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行政权力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尊重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经营自主权。
经办公室研究决定,商会将于2015年3月10日组织会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
望各位会员认真学习,熟悉相关政策!
特此通知!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