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单位:
值此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提升消费品质”年度主题,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现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规底线,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各会员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行业规范,依法依规开展保健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活动。不得违规标注评估备案编号,不得伪造或冒用评估证书,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产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把控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检测等关键环节,确保产品安全可靠、质量可控。
二、坚持真实宣传,杜绝误导欺骗行为
要秉持诚信经营理念,规范产品宣传内容,确保宣传信息真实、科学、准确,不得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严禁使用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严禁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优化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与信任
要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以优质服务和高度责任感赢得市场口碑,推动形成安全放心、满意度高的消费环境。
四、强化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带头作用,互相监督、良性竞争,自觉抵制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行业形象的行为。商会将持续加强引导与服务,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共同营造公平、透明、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以优质产品和诚信服务回应消费者期待,为提升保健用品行业整体形象、促进我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中共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委员会
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
2026年3月5日